kumo小痴呆

我不喜欢当垃圾桶。

【麦源】最初には(如何(靠脸)卖出一份安利)




麦克雷又梦到了从前。






源氏不喜欢交际应酬。所有人都知道岛田家二少爷不学无术、游手好闲,虽然颇得宗次郎的宠爱,未来却绝不可能胜过大少爷——现在已经是少主了——岛田半藏成为新一任家主。然而他们还是对他笑脸相迎,谄媚有加,称赞他相貌英俊身姿挺拔,性格洒脱不羁,十分有古江户人的潇洒风貌。小少爷被镶钻的领带夹,考究的腕表,五颜六色的长裙和高耸丰满的胸脯晃得眼花撩乱,可是无论他躲在哪里,人群中或是门边墙角,都会有不少对岛田家趋之若鹜的家伙跟过来,热情地试图地套套近乎,拉拉关系。

肯定是因为发色太显眼才躲不过这群人追捕的。源氏气馁地抓抓头发,一绺鲜绿的额发挣脱发胶的束缚垂落下来,他也懒得把它拢回去。

要不是老哥发烧,也用不着我来做这些苦差事,他板着脸想。真应该提前一天离家出走。

他发现宴会上有那么一小群人与周围格格不入。他们围在长餐桌的一角,靠近酒水吧台,离露台也不远,可以享受不同于室内混浊气体的清新空气。然而这么好的位置却只站着寥寥三五人,随意地谈着天,周围人没一个敢去打扰,甚至有意无意地避开他们。

源氏眼睛一亮。

他尽量若无其事地混进那个小圈子里,端着一杯蓝莹莹的鸡尾酒站在一位高大英俊、与他年龄相仿的棕发男士身旁。这位男士友好地侧过头来冲源氏笑了笑,接着继续往他的盘子里堆鹅肝。

“再吃下去,你会变得像老格里芬一样胖。”一名深色皮肤的男人在更远一点的位置凉凉地说,眼神不善地看向那盘美味菜肴。

棕发直起腰,坦然自若地回答:“这是两人份的食物,我们正打算去边聊边吃一点。”他向源氏的方向示意了一下,源氏赶紧举起酒杯向凶恶男人笑笑。对方也向他举举酒杯,只是脸色依旧不怎么好看。

棕发男人用空着的那只手携起源氏的一条手臂,带他往露台上去。整个宴会厅里,只有这里的露台上没有摇着羽毛扇头戴珠宝的高贵女人们。

他们一起转过身时,源氏小声问:“格里芬?”棕发男人回答:“一只金黄皮毛的虎斑猫,他被喂的太好了,又不爱动。他太老了。”

他们上了露台,暴露在点点星光之下,让冰凉干燥的夜风吹过燥热的皮肤。棕发男人把餐盘放在栏杆上,要与源氏握手:“杰西·麦克雷,感谢你刚才帮我解围。”

死局帮的那个杰西·麦克雷?这话在源氏嘴边打了个转,却没说出来。他们只是简单的交换了姓名,握了握手,但麦克雷在听到他的名字时,也意外的挑了挑眉,同样什么都没说。

脱离人群后,这位神枪手明显放松了许多。他靠在白色大理石的露台栏杆上,抓起一片熏制鸡肉放进嘴里,另一只手随意搭在栏杆上敲打着。

“再跟我讲讲格里芬吧。”源氏说。

麦克雷点点头。

“他是五年前来到我们那儿的,比我住的时间还要长。今年得有十一二岁了。没人收养他,但也没人会赶他走。相反,如果老格里芬躺在路中央晒太阳的话,路过的人都会小心翼翼绕过他走。

“他不喜欢逗猫棒,也不喜欢爬高,甚至在我们给他洗澡和剪指甲的时候也不怎么挣扎,只是会叫几声。我们喜欢抚摸他的头和脊背,他有一身健康发亮的长毛,被太阳晒得微烫时摸上去就像一匹金光闪闪的锦缎。所以我们叫他格里芬。他在年轻时一定很威风。”

“真想摸摸他。”源氏说,学着麦克雷的样子像称呼一位绅士一样 称呼一只猫,“我喜欢去一家很偏僻的游戏厅,那里有很多流浪猫,但是都过的不太好,又脏又瘦,机灵的很,从来不让人类靠近。附近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们。”

麦克雷立即投来谴责的目光:“你没喂过他们吗?给流浪猫喂食的话,他们会对你示好的。”

源氏无措地摆弄着酒杯,回答:“没有。不,我只喂过一次,可他们不吃。”

“多试几次。”麦克雷说,“他们总会放下戒心的。”

源氏从麦克雷这里学到了很多知识,关于如何跟猫套近乎。作为回报,他慷慨分享了抓娃娃和玩动作游戏的技巧。源氏从盘子里分了一些贝肉和虾,就着剩下的半杯酒吃掉了。贝壳很鲜美,汁水充足,虾也鲜嫩可口。麦克雷吃掉了其他的菜,仔细吮干净手指头上沾到的调料粉末,那样子看上去完全不像一个恶名昭著的神枪手。

“真希望你们能去花村做客。”源氏说,他知道守望先锋的这群人明天就会离开了,“我可以带你去游戏厅,看看那里的猫。那附近还有一棵老樱花树,春天会开满花,很好看。猫喜欢扑飘落的花瓣玩。楼下有很好吃的拉面店,只是店主大叔对猫毛过敏,所以整天都很凶,其实他人很好的。”

“如果你来直布罗陀,大概只能看到流浪狗。”麦克雷耸耸肩,“那里猫很少,尤其是野猫。也没有游戏厅,只有一台投币的投篮机,不过有几家有意思的酒吧,卖好吃的炸猪排和薯条。晚上星星也很亮。”他抬头望向夜空,眺望一群闪着晶莹冷光的星星。“比这儿的亮,也更好看。”

源氏从侧面注视着他的眼睛,那是一双温和的、看不出一点锐利眼神的神枪手的眼睛。

但却能看到一切。

“真令人向往。”他喃喃。

神枪手又向他说起其他的景色。海滩边的落日,浅蓝色的天幕和金色透明的阳光,参差的礁石上落着雪白的海鸟。和戈壁上的烈日、巨大的仙人掌和风滚草,滚烫的风裹着滚烫的沙土呼啸在红石峡谷间,汗水无数次渗出又蒸发,在牛仔的红色汗巾上浸出一圈圈白色盐渍。麦克雷也有一顶牛仔帽,装饰着黄铜的子弹壳,只可惜刻薄的上司不许他戴。

源氏忍不住跟着他的描述想象那些迷人的风景。如果麦克雷不是一位特工,而是沙漠小镇上的一名牛仔呢?骑一匹高大健壮的黑马,长长的双腿跨在马背两侧,叼着一支雪茄,腰带上挎着枪拴着酒壶,压一压帽檐用低沉的声音向外乡人打招呼。他会是最厉害的枪手,有资格围上一条最鲜艳的红汗巾。小少爷也骑过马,在后山上的跑马场里练习骑术,那里被密密麻麻的树和铁丝网遮得密不透风。

他开始厌烦花村里的一切。

“我该走了。”杰西站直身子,活动活动宽阔的肩膀,“希望能再见到你。”

源氏和他一起回到宴会厅,没过多久,守望先锋的人就做为第一批告辞的客人离开了。源氏是最后走的。回到家之后,他把西装口袋里的纸条掏出来,认认真真读了两遍,背下那串号码之后将它烧成了灰烬。







麦克雷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的顶灯,一会儿后他的男朋友迷迷糊糊翻过身,一个坚硬的躯体靠进他怀里。

“还没睡?”源氏含糊地说,“告诉你少抽些烟。”

“睡醒了而已。你继续睡吧。”

“梦见什么了吗?”

“梦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宴会。”

源氏想了想说:“你那时候可比现在年轻多了。”他又睡着了。







“岛田源氏喜欢去游戏厅,最常去的一家位置偏僻,在二楼,楼下有一家拉面店,店主脾气不好,还对猫毛过敏,在那里你们会比较容易找到他。他每周至少会去一次,都是在晚上,从岛田家南面的院墙翻墙出来,绕路走没有路灯和行人的小道过去,路上要半小时左右。他说拉面店的豚骨拉面微辣加两份蔬菜最好吃,如果你们想给他下药的话,最好下在那里面。”特工杰西·麦克雷站在长官的办公室里,正在做他的汇报,“汇报完毕。”

-end-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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